據《東方早報》昨日報道,開封市民江帆欲到中央巡視組河南駐地反映問題時,被開封警方半路截回。隨後,警方依據一份四年前的《處罰決定書》將其拘留9日。做出拘留決定的梁苑派出所所長陳廣清告訴記者,“確定目前是依據2010年的《處罰決定書》對江帆進行拘留。因當時沒有執行,我們現在補充執行。”為何四年來一直沒有執行而要等到今天來執行?陳廣清稱不方便說。
  顯然,如果江帆不是要向中央巡視組反映問題,開封有關方面是不會想起江帆這個人來的。拘留江帆,是“項莊舞劍,意在沛公”。此前,中央巡視組駐地附近發生劫訪的消息已經多有報道,江帆被拘並不令人意外。江帆的被拘,讓我們看到,中央巡視組查處貪腐的高壓態勢,與一部分地方官員明裡暗裡抵抗查處之間的對峙、角力,似乎有一點短兵相接的意思了。
  江帆所要反映的,並不是貪腐行為,而是家庭暴力糾紛的處理不公;所涉及的部門,是開封市教委委托的河南省精神病醫院,權力尋租的空間似乎不是很大;開封有關部門如臨大敵一般,是不是太抬舉一個小民了?站在開封有關部門或某些人的立場,讓這樣的小事、小案去干擾、分散巡視組的註意力,掩護“老虎”過關,不是好事嗎?不知情的外人,只能根據錶面情況看問題;既然要拘留江帆,既然已經拘了,開封有關方面一定有拘的道理。只是這個道理“不方便說”。
  在開封,巡視組是外來者,人地兩生,人手有限,對駐地附近的劫訪行為,似乎也沒有什麼太好的辦法。巡視組的“弱勢”狀態,難免讓民眾感到憂慮:打“老虎”,還能打下去嗎?巡視組來了,眼看有希望了,若劫訪得逞了,“老虎”不是可以繼續逞凶了嗎?
  從一地一時看,巡視組確是處於一定的弱勢,但是,從根本上看,從長遠看,“劫訪”不可能占據優勢地位。打“老虎”和“蒼蠅”,是民心所向,“民心”是最大的優勢,民心代表歷史的走向,歷史的巨流是不可阻擋的。“中央巡視組”的產生,就是順民心、得民心之舉。劫訪,只能暴露劫訪者的怯懦。劫訪行為被媒體披露出來,就說明劫訪者的威力有限。他們只能在他們所管轄的一畝三分地里發發威,即使在這一畝三分地里,他們也不是想乾啥就能幹啥的。這一畝三分地,不是哪個個人或小團體的天下,最主要的,不是法外之地;枉法行為,只能得逞於一時,不能橫行於永遠。違背法治的劫訪,一定會受到法律的懲處。民心不可違,法治不可戲,“劫訪”不足慮。
  (原標題:民心不可違,“劫訪”不足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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